个决定,便是剿匪。
我们男人的确是个无恶不作的坏人,这一点无可厚非,我也不能为他辩驳什么!
那一片山头上的土匪,说实话,几乎每一个人的手上都沾着鲜血。
如果想要入伙土匪的话,是需要纳投名状的,首先你就要先去山底下打劫一户人家,或者是过往的客商,然后提着平民百姓的人头才能上山入伙。
说实话,这些规矩听上去是没有良心。我家男人只是想着,只有一个人手上沾染了血债,才可能永不走回头路。
政府下令剿匪的时候,我们山头一共有一千来号兄弟,百十几把枪,属于整个陕北地区数一数二的响马。
正因如此,当时的官府悬赏三十块大洋,要我们当家的脑袋。
其实所有的人都可以预感到自己的前路,就在战争停息的那一天,我们当家的已经预料到自己早晚会是别人的刀下鬼,俎上肉。
所以政府下令剿匪的时候,我们当家的彻底放弃了反抗,任凭政府处置。
我当时便想着要随我们当家的一起而去。只不过可怜了我那个还没有断奶的女孩儿。
趁着深夜,我们当家的,让山上的几个兄弟护送我,让我把女儿送回自己的娘家。
可是我知道我的女儿是土匪的种子,即便是把他送回了娘家,也会自幼被人瞧不起。
更何况我本就是土匪的女人,只怕我们当家的这么一死,我也会被牵连其中。说不定就给我娘家的男女老少也会跟着全部涉及。
于是我特意让那些护送我的土匪掉头,连夜赶到了林水原。我把女儿就放在林水原的戏台子上,我当时心里想着,或许如果戏班子的人还住在那里,无意之中发现了我的女儿。
毕竟是个女孩子,长得模样又粉嫩剔透,说不定我的班主会将我女儿收留,哪怕是让他这辈子一直留在戏班子里,一直唱大戏也是好的。
又或者被林水原上的百姓捡到,我曾经走南闯北,知道这林水原民风淳朴,大族长担当有责任。
并且林水原是十里八村响当当的一块宝地,那原上天生自带一汪活水!把整个原上的村民都带的富庶了起来。
我女儿若是可以仰仗在这样的人家,过的自然也不会是太差的日子。我当即打定主意,然后就把女儿丢在了戏台之上。
当时我的心中早已笃定,如果我当家的男人活不成,我便追随着那男人一起儿去。其实也并不是因为什么情深意重,只不过我的身子早已不干净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