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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在半年前就跟我提起过这样的事情,就是因为我一直不同意,所以他这个想法也没有完全的实现。
我们最近这半年的时间,的确经常吵架,我也经常的哭泣。但是我也完全没有杀害我丈夫的理由。
因为我的丈夫虽然动了那个歪心思,可是因为我一直不同意,他还是有看在我的面子上,并没有真正的迎娶外面的女人。
所以我的丈夫并没有迎娶其他的女人,并且我的丈夫已经这么大的年纪,就算是他娶了其他的女人,也不一定就能够生出儿子。所以我完全没有理由杀害和我同床共枕这么多年的丈夫。”
这个女主人虽然这样说着,但是她的言语完全没有上门女婿,有信服能力。
并且当时分配餐具的就是女主人一个人。也只有他一个人有作案机会,可以把有毒的餐具放在自己丈夫的面前。
最终法官经过调查,还得到一个信息。
就是死者已经暗暗下定决心,一定要迎娶外面的女人。据说死者已经跟外面的女人家里说好,并且下好了彩礼。
就在死者的寿辰过后,在一个月之后,死者就会迎娶那个女人进门。
这样看来,凶手是女主人的可能性最大。
因此当时的法官就判女主人是杀人真凶,并且还要给女主人处以绞刑。
不过在当时的国家,也有那么一个规定。如果被处以绞刑的死刑犯,觉得自己是冤枉的。也可以再次向上面提起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