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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本书的主线,讲的是一个被人遗弃的孩子,被一个有疯病的女人捡起养大的故事。
虽然这女人脑子不好,可对这孩子却极好。
没吃的年代,她去偷、去讨,甚至去抢,为的就是把孩子养大,曾多少次被人打个半死。
孩子长大后,人人都笑他有个疯娘。
可孩子并没有嫌弃,而且是格外喜欢自己的疯娘。
用半生来反哺,看一次,她哭一次。
以前徐子矜是不理解作者为何能写出这么好的书来。
可现在,她理解了。
人总是缺少什么,就希望什么。
余琴收养了一头白眼狼,所以她就写了这么一本理想中的小说……
“伯母,我不能做这种人!”
“我要做了这种人,这辈子都抬不起头来。”
“你再等等,等上一段时间,或许就能自己发表了。”
可余琴很烦:“我说,又不是你找我要的,是我想让它早点让世人看到,不行吗?”
“你再推辞,就是不想认我了。”
“既然如此,那你以后也就不要来了,我也不想欠你的人情!”
徐子矜:“那……我先校正,等我校正好了再去发表,行吗?”
余琴看了她一眼:“要多长时间?”
“三……两个月行不行?”
余琴同意了:“两个月可以,这只是我的第二稿,你可以再精修一下内容。”
“一个人的思路总是有限的,你有文化,我希望你能加些有用的内容。”
上辈子解读这本书时,徐子矜是觉得有几个地方可以更精进些。
“那我看完,发现了能精进的地方先拿来跟您探讨,您看行不。”
余琴也很干脆:“行!你慢慢看,我手头上在写第二本。”
“要是你有水平,第二本也让你加入。”
第二本?
徐子矜好奇:“第二本写多少了?”
“一半吧。”
“书名有了吗?”
余琴点点头:“有,我给它取名《石山里的春天》。”
《石山里的春天》……九十年代有人把它改成了一部家庭伦理电视剧,风靡了全国。
大神的大作,原来是在茅屋里产生的。
“好名字!那我先看这本。”
“去吧。”
从牛家出来